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方式

发布时间:2024-05-06 18:40:28


北交所采用以下两种交易方式:
1. 集合竞价
适用时间:开盘前15分钟(9:15-9:29)及每个交易日14:57-15:00
交易机制:
买卖双方同时申报买卖价格和数量,系统撮合成交价格并成交。
撮合成交价格为买卖申报价格满足最大成交量的成交价格。
若无成交价格,则以下一档价格作为撮合成交价格继续撮合,直至有成交结果。
2. 连续竞价
适用时间:集合竞价结束后(除集合竞价时段外)
交易机制:
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实时申报买卖价格和数量。
系统根据买卖申报价格和数量,按价格优先、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。
成交价格为买卖双方申报价格中满足最大成交量的价格。
特色交易制度
1. 做市制度
北交所引入做市商制度。 做市商在连续竞价阶段连续双向报价,并随时提供报价。
2. 竞价申报限制
北交所对买卖申报价格设定最小变更单位限制,有效防止过度抢筹或打压股价。
3. 熔断机制
北交所设置了简易熔断机制。 当北交所综合指数跌幅达到5%或涨幅达到10%时,交易所将暂停交易15分钟。
4. 批量成交制度
北交所允许投资者使用批量成交委托的方式提交买卖申报,以减少委托笔数并提高委托效率。
5. 盘中临时停牌制度
北交所对个别证券设置了盘中临时停牌制度。 当个别证券价格异常波动时,交易所可以临时停牌,待情况明确后恢复交易。